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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辽宁大学自行组织公开招标流程(工程类)
 

  

1、     确定招标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填写《工程招标申请表》。招标办公室
按照《辽宁大学招标及采购管理暂行条例》,并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及校领导的有关批示确定招标方式。
2
、 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开招标(中国招标网等主流招标信息网站同时转载我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写明项目的名称和性质、实施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宜。网上公示期至少五天。在这五天时间里,进行接待报名工作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编制招标文件。
3
、 资格预审
   
在上网公示阶段,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了解各投标人的企业经营状况、工程业绩及其各项能力等,为今后评标掌握第一手资料。(此项工作也可在公司考察时完成)
4
、 制作招标文件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效果要求、付款方式、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
、 发放招标文件
   
编制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发放给各投标人,各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
6
、 组织考察、答疑和现场勘查

对没有参与过辽宁大学项目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包括公司和业绩两部分。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如有必要,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7、 组织开标
   
依据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唱标,并公布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填写开标明细表,该表用于评标会评标使用。(开标过程需不同部门3人以上人员同时参加)
8
、评标
   
由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评委对本项目进行详细评审,最终选出企业实力强、综合业绩优良、投标报价属合理低价位的企业来承担此项工程。
9
、定标
   
确定中标人后,对本项目中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校内相关部门会签辽宁大学招标结果审批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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