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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大学比价采购公告(环境学院工程力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环境学院工程力学本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

3.设备名称及数量:理论力学实验台(1台)、创新型组合式电测多功能实验装置(1套)、振动测试与控制教学实验系统(1套)、互动式创新型材料力学开发平台(1台)、变角剪切仪(1套)、巴西劈裂仪(2套)

4.报价币种:人民币

5.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6.预算金额:19.80万元

7.交货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

8.交货日期:合同签字生效后1个月内

9.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发票,我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款

二、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报价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项目技术要求

1 相关设备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见附件。

2 技术文件:供方应提供下述技术文件。

2.1设备及其主要零部件的有关说明、资料和合格证书、完整的技术资料、操作说明书及实验指导书等相关文件至少2份。

3技术服务和验收

3.1技术服务

3.1.1设备到货后,卖方应按照买方的通知日期,派工程师到买方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和验收,并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和维护保养的培训。

3.1.2设备验收后,从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的质保期至少2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如果出现问题,卖方应在接到用户要求24小时内到场负责免费维修,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3.1.3质保期后卖方应对设备提供终身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件供应。免费进行软件升级,5年内免费定期对设备巡检。

3.2设备验收

3.2.1提供产品出厂合格检验证书和实验指导书。

3.2.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相关试验与质量标准对各项功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生效。

4.包装和运输

4.1卖方应负责设备的包装,包装箱应坚固、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海、陆运输和整体吊装,保证产品到达后各项功能完好无损。

4.2运输方式可采用海运、空运或陆运。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设备硬件和配件表、报价单和功能参数说明。

4.以上材料胶印加盖公章,密封送达,一式三份。 

五、评审时间安排

投递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点前将密封报价文件直接送达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怀远楼315,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

六、联系人

联系人:王岗(电话:18841843011)。


附件【环境学院工程力学本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技术要求.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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