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宁大学2023年至2024年辽宁大学崇山蒲河两校区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
3.服务内容:
3.1本次采购维保服务中,电梯日常维护方式为大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坏损的电梯配件(曳引机和钢丝绳故障负责提供备件),负责维修电梯井道和轿厢照明,每15天对电梯机房进行一次卫生清扫。
3.2成交供应商需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按时做好巡检和维修工作。出现电梯故障,成交供应商需在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3由成交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手续,以及上级监管平台信息填报等工作,年检费由发包方负责。
3.4电梯数量:
客梯20部(层/站/门分别为2部13/13/13、6部10/10/10、1部9/9/9,1部8/8/8、3部7/7/7、1部6/6/6、3部5/5/5和3部4/4/4),杂货梯1部(2/2/2)、货梯3部(3/3/3)以及扶梯2部,共计26部。
4.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4日
5.报价币种:人民币
6.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7.项目预算:16.2万,报价超过该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维修A级资质;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 必须持有涵盖电梯维修和保养业务的营业执照;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业绩证明:在沈阳市维保电梯梯量需在2500台以上;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和期满后各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成交供应商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维保任务及紧急抢修任务,发包方有权延后付款时间,直至成交供应商完成任务,并且发包方验收合格,再进行支付,且发包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每次付款的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对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的确认函。
4.业绩证明。
5.除按照发包方要求出具资质要求和业绩证明外,报价文件其余内容和格式自拟,材料胶印加盖公章,密封邮寄,一式四份。
五.时间安排
投递文件时间: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前将密封报价文件快递寄送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后勤发展集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六.联系人
咨询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2202675
辽宁大学后勤发展集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