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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大学比价采购公告(2023年辽宁大学消防器材采购)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大学消防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项目预算:119980.00元人民币。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器材名称

具体数量

品牌

干粉灭火器箱(4KG*2):

250

 

 

河北运河牌。

二氧化碳灭火器箱(3KG*2):

62

干粉灭火器(4KG):

1100

二氧化碳灭火器(3KG):

118

10-65-25消防水带(含接口):

370

✱摆放到指定位置,原有灭火器搬运到其他指定位置。

1、MFZ/ABC4kg干粉灭火器购置

所有购置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和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2、MT3kg二氧化碳灭火器购置

2.1.MT3kg二氧化碳灭火器。

2.2 矮瓶;瓶高×直径不高于53cm×13.6cm。

所有购置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和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3、二氧化碳灭火器箱购置

3.1.3KG×2型号箱体(置地型、翻盖式)。与MT3kg二氧化碳灭火器(瓶高53cm×直径13.6cm)配套使用。

3.2.灭火器箱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灭火器箱》(GA139-2009)标准执行。

3.3.灭火器箱金属材料厚度利用通用量具进行材料厚度测量,应符合《灭火器箱》(GA139-2009)的标准。

4、干粉灭火器箱购置

4KG×2型号箱体(置地型、翻盖式)

质量标准(同二氧化碳箱体)

5、消防水带(含接口)

设计工作压力为1.0MPa、公称内径为65mm、长度为25m、编织层经线材质为涤纶纱,纬线材质为涤纶长丝、衬里材质为聚氨酯的水带,其型号表示为:10-65-25-涤纶纱/涤纶长丝-聚氨酯。水带配备内扣式接头

三、计划供货工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内。

四、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产品在崇山校区、蒲河校区的安置地点。

五、合同标的、数量及价款(单位:元):

1、总价中已含所有灭火器搬运费(从灭火器摆放地点取货、送货到灭火器原摆放地点)、税费、工人保险(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等各种相关费用。

2、实际数量与合同数量必须相符,并按合同单价*数量计算,进行总价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消防器材全部到货安置完毕并经甲方全部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款。如验收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验收不合格,则解除合同,甲方不予任何支付款项。

七、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产品的技术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严格按照《建筑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验收。

3新购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质保期为五年,质保期内应免费更换,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相同产品)、包修及取送,并在24小时内完成。

4、乙方须在甲方检测和验收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灭火器及水带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5、抽检: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和产品的外观、合格标记、压力指示表等进行抽查。如抽查验收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需在采购方所在城市设有办公地点、具有相应的维修设备和人员,提供及时有效售后服务,无不良经营行为。

3、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投标要求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工人保险(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本次采购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则标书失效。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5、报价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2)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4)报价单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5)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6)售后服务承诺.

(7)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6、投标商将报价材料(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于2023年12月8日15:00前送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谢老师、陈老师

   电话:024—62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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