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辽宁大学药学院实验台、通风橱等设备采购
2. 项目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怀远楼、明微楼、蕙星楼
3. 设备名称及数量:实验台、通风橱等(详情见附件)
4. 报价币种:人民币
5.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6. 项目预算:19.70万元
7. 交货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怀远楼、明微楼、蕙星楼
8. 交货日期:合同签字生效后1个月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9. 技术服务:新购买的设备乙方需包含运输、安装服务。安装过程中需将原有的实验室设备拆除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位置。
10. 售后服务:设备验收后,从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的维保期为3年。
11. 货物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甲方按照品牌的技术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包括不限于:外观完整性、性能指标、参数及现场实测等。
12. 付款条件及方式: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以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合同金额100%(乙方需开具足额发票)。
二、标书要求
1.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 技术指标详细信息。
5. 报价单和售后服务。
6. 以上材料胶印加盖公章,密封保存,一式三份。
三、时间安排
1. 投递标书时间:2024年7月29日12点前。
2. 投递标书要求:每个投标单位的标书材料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密封于档案袋中,袋口处粘贴封条,封条加盖公章,送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1楼传达室。
四、联系人
联系人:刘洋成(电话:1556616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