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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大学比价采购公告(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劳动实践教育设备采购)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劳动实践教育设备采购

2. 设备名称:德美鹰华激光内雕机(详情见附件)

3. 数量:1台

4. 报价币种:人民币

5.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6. 项目预算:19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7. 交货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励行楼213

8.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9.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预付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额发票,我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剩余70%货款。

二、资质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项目技术要求

1. 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 技术文件:供方应提供下述技术文件。
   2.1设备的说明书、资料和合格证书2份。
   2.2供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设备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公开发行的彩页资料2份。
3. 技术服务和验收
   3.1技术服务
   3.1.1设备到货后,卖方应按照买方的通知日期,派工程师到买方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和验收,并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和维护保养的培训。
   3.1.2设备验收后,从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的质保期至少1年。制造商每年提供 1-2 次现场维护,在质保期内设备如果出现问题,卖方应在接到用户要求2小时内给予响应,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7天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3.1.3质保期后卖方应对设备提供终身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件供应。免费进行软件升级,5年内免费定期对设备巡检。
   3.2设备验收
   3.2.1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书、设备保修卡、设备说明书、出厂验收报告。
   3.2.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相关试验与质量标准对各项功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生效。
4. 包装和运输
    卖方应负责设备的包装,包装箱应坚固、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运输,保证产品到达后各项功能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中国有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的规定。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 设备硬件和配件表、报价单和售后服务。

4. 为保障售后服务,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相关产品技术参数证明原件。
5. 以上材料胶印加盖公章,密封保存,一式三份。

五、时间安排

投递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3日16点前将密封投标文件快递寄送至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励行楼312),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六、联系人

联系人: 张衡   电话:132040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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