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大学社会化保障试点公务用车;
采购预算:最高采购额度为人民币155000元;
报价要求:按照年租金报价(不同车型需分别报价);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每次续签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内容
1.车辆数量及车况。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全新未启用轿车共计 4 台,其中红旗(H5 PHEV 130公里) 轿车 3 台、吉利星耀 6 轿车 1 台,车辆须为全新出厂状态。
2.租赁单价限价。红旗 H5 轿车单台年度租赁费用最高限价为 42000 元;吉利星耀 6 轿车单台年度租赁费用最高限价为 29000 元,报价不得超出上述标准。
3.外观与内饰颜色。所有车辆外观漆面、内饰配色均统一为黑色。
4.费用承担及保险标准。租赁期间,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年度检验等全部运营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加油、充电、过路费、停车位及违章费用由甲方承担。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商业保险险种至少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于 300 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覆盖全部驾乘人员,单座保额不低于 10 万元)。租赁周期内保险须持续有效,严禁出现脱保、断保、失效等情形。
5.配套加装及附属配件。每台车辆须标配全车贴膜、全包汽车脚垫,并配备冬季雪地胎一套(共计 4 条),所有附属用品均为全新合格品。
6.车辆保养约定。租赁期内车辆保养次数不限;车辆每行驶里程达到 1 万公里(含)时,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常规保养服务。
7.故障处置与责任界定。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配件更换、工时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未能及时调配应急备用车辆,甲方因此产生的临时租车、交通出行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要求
合同签订后,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送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单;
(三)租赁车辆发生故障、损坏时,供应商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车辆故障无法现场修复的,供应商24小时内提供同等级备用车辆,保障正常使用;(报价相同且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响应时间为评审依据)
(四)其余内容和格式自拟,材料胶印加盖公章,密封装订,一式四份。
五、时间安排
投递文件时间: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26年6月15日9:00-11:00之间将密封报价文件快递或直接送至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219室。进校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入校。
六、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2202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