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环境损害鉴定设备采购
2.项目内容:原子荧光光谱仪一台、全自动微波消解仪一台。
3.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附件中的参数须必须满足,不满足则投标无效。
4.投标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清单报价,每台设备分别报价,并汇总总价;
(4)设备参数表或相关彩页证明;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响应函(详见附件)。
上述材料密封式报送,封条加盖公章。
5.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6.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货物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甲方按照品牌的技术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包括不限于:外观完整性、性能指标、参数及现场实测等。
8.售后服务:签订合同并收到货物后的1年内为质保期,乙方负责非人为损坏问题的售后全部工作,且不收取售后服务费。
9.付款条件及方式: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以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合同金额100%。
二、评标时间安排:
投递标书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9时
投递标书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11号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甄楼
投递标书要求:
每个投标单位的标书材料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密封于档案袋中,袋口处粘贴封条,封条加盖公章。
三、咨询人:
贾铠,联系电话:024-67995656